河南一对新人按当地习俗举行婚礼两个月后,男方却因意外去世。而当初为缔结这段婚姻关系,男方父母向女方支付26.6万元彩礼并购买了“三金”,

事后,新郎父母起诉新娘要求返还部分彩礼。8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一审法院判决新娘返还12万元彩礼,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书显示,郭某与牛某系自由恋爱,双方于2023年9月开始同居生活,同年12月牛某怀孕。2024年3月,双方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

为缔结婚姻关系,男方父母向牛某支付26.6万元彩礼,购买“三金”花费26290元,二人未办理结婚登记。2024年5月15日,

郭某因发生意外死亡。2024年6月底,牛某自行前往医院终止妊娠。


判决书中披露,郭某父母表示,郭某意外去世后,经双方父母和媒人共同劝说的情况下,牛某愿意将孩子留下,但之后又在男方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终止妊娠。

事后,男方父母向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牛某返还彩礼15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郭某与牛某自由恋爱相识成婚,虽按照农村风俗举行婚礼,但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

男方父母要求牛某返还彩礼,符合法律规定。郭某与牛某自2023年9月同居生活至2024年5月,牛某于2023年12月怀孕,但在郭某身故后自行终止妊娠,

怀孕及终止妊娠对女方身心均有影响,可适当减轻牛某的返还责任。

结合郭某生前与牛某共同生活的时间、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牛某陪嫁物品价值、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合理费用支出以及郭某意外身故后牛某终止妊娠等事实,

一审法院酌定牛某返还男方父母彩礼12万元。


一审判决后,牛某提起上诉。8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河南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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